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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有人看不太懂這個題目。
或者你會問:信本來就是寫好後寄出才收到的啊,不然是未卜先知喔?
嗯,話是這麼說沒錯。不過今天收到的一封 E-mail,卻讓我覺得這未免有點太誇張了。
* * *
早上打開 Outlook Express 收信,按慣例先看看寄件人的地方,把幾十封的廣告垃圾 E-mail 給一次砍了。
這時就看到一封順發 3C 寄來的「新分店開幕通知」。
內容是關於 9/30 在台中東海大學附近新分店設立,有促銷及現場競標活動等云云...
等等,9/30?現在不是已經 11 月初了嗎?
怎麼可能有公司寄過期的 E-mail 給顧客?
於是便把這封 E-mail 的詳細資料調出來看。
果不其然發現...
9/26 寄出到 11/3 才由我的 ISP 伺服器收到。
也就是說,整整有 38 天,這封 E-mail 就在廣大的網路世界中溜躂,最後還奇蹟似地找到了目的地。
* * *
想起以前老師曾經要大家用 E-mail 交作業的場景。
大家總說,E-mail 速度快而且準確,好處多多。
不過我相信從現在開始,E-mail 又給了我一個得好好評估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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