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噗浪 (Plurk) 和臉書 (Facebook) 是種新奇的玩具。不過人與人是否真能因此更緊密地交流呢?

對有跟上網路潮流的人來說,噗浪和臉書應該不是什麼陌生的東西了。記得噗浪正紅的時候,慕秋雨正在報效國家之中,所以沒時間也沒心情去跟人家噗浪。後來受到某好友的介紹加入,直到最近才開始真正使用起來。至於臉書,最早有印象是在電子信箱中收到有人寄來的邀請函。不過那時壓根兒沒聽過什麼叫臉書,也不曉得臉書到底是在幹什麼的,就沒當成一回事。而後如各位所知,「開心農場」的相關新聞在媒體上曝光之後,臉書在台灣才算是大鳴大放起來。基於社交用途之所需,慕秋雨也申請了一個帳號來玩玩──不過沒什麼用心在經營就是 (汗)。

部落格流行一段時間後,隨著人們對於即時互動更頻繁的需求,類似像噗浪這樣的服務便誕生了。噗浪的成功在於它成功地填補了一個市場的灰色地帶:當生活中的一些題材不足以大到在網站寫一篇文章,且此一題材又不具專一性無法在即時通訊軟體上找人訴說的時候,怎麼辦呢?噗浪提供一個人們自言自語的空間,而且也可以看看別人在自言自語些什麼東西;有一點像一個隨身的筆記本,按照時間順序記錄下很多零零碎碎的實事或者感想。事實上,這樣的功能在無名 (嘀咕) 或者痞客邦 (murmur.tw) 等部落格服務中都早已存在,但噗浪成功的最大原因,在於整合了「可直覺拉動的時間軸」、「類似便利貼的留言感」、「彈性的自我表現工具」以及「即時追蹤各方動向」這幾個關鍵的 Web2.0 要素,讓使用者覺得這的確是一個即時動態的網頁,進而提高了使用的意願。

至於臉書,慕秋雨覺得是一個比較難以定位的網路服務型態。上星期慕秋雨的老弟回家過週末時,提出了「臉書算是線上線戲嗎?」的疑問。

「如果從『開心農場』的角度來看的話,姑且算是吧。」

而到 PTT 的 PC_Shopping 板看看,也不乏許多人將「玩臉書」視為是升級電腦的動機之一。

所以應該可以這麼說,臉書其實是一個藉由與別人一起玩遊戲而達到互動交流目的的社交網站。當然跟所謂傳統打怪練功的線上遊戲截然不同的是,臉書重視的是「共同參與」。你邀請我玩一個小遊戲,我也邀請你玩一個小遊戲;兩個人都玩過同一個遊戲,自然就會產生共同的認知與團體歸屬感。某種層面來看,臉書其實是相當深諳人際關係建立方法的社交平台。

(不過慕秋雨拿臉書來真的只有純粹當成另一個個人的入口站而已...汗)

言而總之,如同此文開頭所言,無論噗浪或臉書,這兩個目前來說都是新奇的玩具。透過「即時分享」的機制,人與人之間的確有了更多互動來往的機會。然而這是否也證明了人類在科技生活發達的今日,反而更加無法隱藏工業化社會疏離的人際關係所帶給人們心靈深處無限的空虛呢?滿足了表現慾和好奇窺伺的心理需求之後,人與人之間究竟還剩下哪些真實交流的部分,不啻是值得我們深思的一個問題。

【慕秋雨的噗浪:http://www.plurk.com/willingli 慕秋雨的臉書:http://www.facebook.com/willingl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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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沐丘雨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3) 人氣()